项目名称 | 宁波洛卡轴承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宁波洛卡轴承有限公司 | |
简介 | 宁波洛卡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8月10日,住所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三路417号,法定代表人为姚红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租用宁波金曼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三路417号厂区内1#厂房南侧一跨建筑面积约4193.5m2,从事高精密汽车轴承的生产。工艺过程中产品热处理采用氮气+甲醇裂解气(主要成分为氢气和一氧化碳)+丙烷可控气氛。各类工艺气体由管道供应,经计量后加入车间内的托辊网带式控制气氛淬火加热炉中,电加热控制温度在750~950℃范围进行热处理,尾气经火帘燃烧去除。 为满足工艺用气需要,企业在厂房南侧贴临建有建筑面积均约10m2的丙烷供料间、甲醇供料间及甲醇催化裂解间各一间。丙烷供料间内置一组丙烷汇流排(设六个钢瓶接口,三用三备),钢瓶内丙烷自然气化,经汇流排、减压阀减压后管道输送至车间;甲醇供料间内置一只容积为1.0m³的甲醇不锈钢滴注罐及配套的气动泵,甲醇催化裂解间内置一台甲醇裂解机,甲醇自流管道输送至甲醇裂解机内经低温催化裂解后,产生的裂解气再由管道输送至车间。同时,依托厂房东侧贴临由梅尔阳光(宁波)气体产品有限公司建设的露天氮气供应站向车间提供管道氮气。 企业在金属件热处理过程中涉及丙烷、氮[压缩的]、甲醇及其裂解气的使用,上述物质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且在工艺过程中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风险。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依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应急[2020]9号)的要求,宁波洛卡轴承有限公司作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需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对易造成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以及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每3年一次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受宁波洛卡轴承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接了其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专项安全评价,并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预测分析了危险、危害程度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采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等评价方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涉及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消除、预防或降低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的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可靠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宁波洛卡轴承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
项目组长 | 盛玮玮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盛玮玮、倪银吉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盛玮玮、倪银吉、黄少飞、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盛玮玮、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盛玮玮、倪银吉 |
时间 | 2022.6.11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8.30 |